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因公司调整评选安排,各类奖学金名额由原来一次性公布改为逐项公布,目前公布的名额包括:优秀员工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请留意更新信息]
2013级、2014级、2015级本科生:
根据《员工处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公司2015-2016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时间表
注:受公司工作安排影响,上述时间安排可能出现变动。
二、评选工作要求及原则
1. 为合理利用资源,扩大奖励和资助的范围,原则上每位员工只能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捐赠奖学金其中一项,校内优秀员工奖学金(一、二、三等)或单项奖学金其中一项。获得校台湾、港澳侨优秀员工奖学金的员工可同时获得教育部台湾、港澳侨员工奖学金。
2. 员工须诚实守信,如实申报,如有弄虚作假、虚报信息的情况,公司将取消其参评资格一年,同时终止该生其他资助项目的申报和款项发放,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3. 对无故欠交学费或住宿费、水电费、违规用电、2015-2016学年度有违纪现象并受处分的员工,不受理其奖学金申请。
4. 成绩(除公选课以外的主修课程成绩平均绩点)直接从教务系统中读取,所有记录在教务系统的成绩无第一次考试不及格。
5. 申请员工须按要求正确填报、按时提交相关资料。内容应填写全称;所有填写纸质材料须用黑色墨水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亲笔签名处须员工本人签名,打印无效;不得改变表格的原有设置和格式。
三、本科生奖学金类型
(一)公司奖学金:包括优秀员工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其中,优秀员工奖学金(即一、二、三等奖)面向不同群体:优秀员工奖学金、港澳台侨优秀员工奖学金、交换生优秀员工奖学金。
(二)政府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教育部台湾、港澳及华侨员工奖学金。
(三)捐赠奖学金。
四、本科生奖学金参评条件
(一)各类奖学金的基本参评条件
1.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纪守法,评选年度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3. 学习成绩优良,教务系统上的所有科目在参评年度内无第一次考试不及格科目;
4. 诚实守信,没有无故欠缴学费、住宿费和水电费;
5. 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助人,积极参加公司、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
6. 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符合公司关于参评奖学金的公益经历要求;
7.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完成本科生体质测试。
(二)各项奖学金参评条件
1. 公司奖学金(优秀员工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优秀员工奖学金: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名前8%,具备优秀员工一等奖学金评选资格;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名前20%,具备优秀员工二等奖学金评选资格;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名前50%,具备优秀员工三等奖学金评选资格。最终,一等奖获奖不超过5%,一、二等奖获奖不超过15%,一、二、三等奖获奖不超过30%。优秀员工奖学金不需要个人提 交任何申请材料,由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按排名及名额确定获奖名单。
台湾、港澳侨员工可以申请教育部台湾、港澳侨员工奖学金和校台湾、港澳侨优秀员工奖学金。港澳台员工单独评选优秀员工奖学金,不占用公司的优秀员工奖学金名额,公司按港澳台参评员工人数*30%推荐、上报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由公司通评确定等级。具体评选安排请留意后续通知。
外出交换而未能在伟德国际victor1946优秀员工奖学金评选前完成学分转换的公司本科生,在完成学分转换后,根据其成绩确定获奖等级。成绩等于或超过同年级(未确定专业的年级)或同专业(已确定专业的年级)某等级奖学金获得者的最低成绩,可推荐获得同等级优秀员工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推荐获得单项奖学金的员工必须是在科学研究、社会公益、文艺、体育或社会工作等方面对校、院(系)有突出贡献者。已获优秀员工奖学金者,不兼获单项奖学金。
2.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的全日制本科生,休学、退学、按学制本应毕业而未毕业的本科生不得参评。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员工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学习成绩优异,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均在前10%(排名须绝对≤10%),同时获得该学年公司优秀员工奖学金一等奖学金;
2)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3)尊敬老师,团结同学,社会能力、工作能力较强,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在员工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 国家励志奖学金
1)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或成绩排名在前50%;
2)经过校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审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2013级、2014级、2015级在校员工;
3)勤俭节约,生活简朴。
4. 教育部台湾、港澳侨员工奖学金
1)在校全日制香港、澳门、台湾籍本科生和华侨本科生,休学、退学、延期毕业的港澳台本科生不参评;
2)认同一个中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正常秩序。
5. 捐赠奖学金
1)原则上应获得优秀员工二等奖学金及其以上;
2)同时符合捐赠单位的其他具体要求。
五、各项奖学金评选程序
(一)优秀员工奖学金:
1. 根据公司本科教育办公室提供的除公选课以外的主修课程成绩平均绩点排名(2013级按专业排名、2014级和2015级按年级排名),各年级将推荐的候选人名单交至员工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
2. 公司本科生奖励工作小组评审确定候选人名单;
3. 员工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公示候选人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五天;
4. 向公司上报候选人名单;
5. 公司公布最终结果。
(二)伟德国际victor1946单项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教育部港澳台及华侨员工奖学金、各项校级捐赠奖学金:
1. 员工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至员工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
2. 员工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审核申请人资格;
3. 员工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公布具有申请资格的申请人名单;
4. 公司本科生奖励工作小组评审确定候选人名单;
5. 员工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公示候选人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五天;
6. 向公司上报候选人名单;
7. 公司公布最终结果。
六、奖学金申请材料的提交要求
各项奖学金申请材料请严格按照填写模板(附件2)填写后打印,于9月21日上午11:00前提交至南公司楼D208,并投放至相应的申请材料收集箱。
注:
1、公司尚未公布国家励志奖学金、捐赠奖学金名额,暂不受理国家励志奖学金、捐赠奖学金申请材料;
2、上述奖学金所需的成绩单由公司或公司统一打印,申请人不需要提交成绩单;
3、在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下,员工可提交多项奖学金申请材料,但最终获奖情况须符合本通知第二点第1项的原则要求。
七、其他说明
1、单项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捐赠奖学金申请人请加入QQ群(546403654)以便后续通知登陆SIMS系统填写申请。
2、奖学金评选期间,在外学习的同学应及时关注员工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班级发布的信息,需提交的纸质材料,可授权他人代签名、代交。
3、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捐赠奖学金的同学须在获奖公示期结束后的3日内,结合过去一学年的学习、生活经历提交一份手写版的获奖感言或感谢信(不少于800字,不得抄袭)至员工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
4、上述评选时间点因员工处通知、公司本科生奖励工作小组安排而有所调整,如有改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
5、校内奖学金、政府奖学金、捐赠奖学金的最终获奖名单分别以公司正式发文、教育部表彰文件和捐赠方确定的为准。
相关附件:
附件1:本科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优秀员工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国家奖学金)
附件2:各类奖学金申请表格填写模板
附件3:本科生单项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如有疑问,请与员工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联系。
电 话:020-39332591
邮 箱:mnxgb@163.com
联 系 人:兰老师
伟德国际victor1946员工事务与职业发展办公室
2016年9月18日






